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025年,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及《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认定操作规程》的规定,持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现将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集团成员单位,集团成员单位均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对象。公司与集团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金融服务协议规范管理、动态监测,确保其在公司的各项业务余额不超过关联交易额度。对于其他业务,公司均按照规定排查关联方信息,2025年,公司开展的非成员单位业务均不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定期收集保管关联交易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并及时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披露。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认定操作规程》,内容涵盖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报告与披露、法律责任等。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关联交易工作,内控制度执行较为到位。

三、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具体如下:董事会承担关联交易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审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股东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报告,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等。公司成立关联交易管理小组,组长为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组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稽核管理部为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负责关联交易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报送工作等。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四、关联方认定情况

公司依据监管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识别、认定关联方。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公司的关联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包括: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他关联方:对公司有影响,与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

公司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集团成员单位,将集团成员单位均认定为关联方。2025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明确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并按照成员单位定义,按时向监管部门备案集团成员单位名单。

五、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具体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等类型。根据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认定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规范关联交易金额计算方式,明确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与成员单位开展的业务不适用上述关联交易管理。2025年,公司未开展除成员单位以外的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股东,公司定期关注其经营情况,通过其股权结构、重大事项变更、财务信息、信息披露等方面了解股东信息,严格进行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2025年,公司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未利用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当利益。

关于集团上市公司,公司按照监管规定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确保其在公司的存款、贷款、财承等业务余额不超过关联交易额度。2025年,未发现上市公司业务余额超过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关于内外部审计,20255月,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202512月,公司内审部门开展一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内外部审计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审计报告均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要求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或实质性变更等需向监管部门逐笔报告,2025年,公司未发生上述需逐笔报告的事项。20255月,公司网站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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