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及《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集团成员单位,集团成员单位均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对象。2024年,公司能够严格管理与成员单位的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尽职审查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进行监测,确保其在公司的存款、贷款、财承等业务余额不超过关联交易额度。对于其他业务,公司均按照要求开展关联方排查工作,2024年,公司开展的非成员单位业务均不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定期存档保管关联交易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关联交易信息充分、准确披露。
二、关联交易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并结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自身特点,制定有《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认定操作规程》,内控制度规定了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报告与披露、法律责任等。2024年,公司根据对监管规定的进一步理解,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规范关联方认定,结合工作实际,新制订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认定操作规程》。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关联交易工作,内控制度执行较为到位。
三、关联交易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董事会承担关联交易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审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股东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等。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报告,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公司成立关联交易管理小组,组长为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组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稽核管理部为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负责关联交易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报送工作等。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各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履职,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四、关联方认定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识别、认定关联方。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公司的关联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包括: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他关联方:对公司有影响,与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
公司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集团成员单位,将集团成员单位均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明确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并按照成员单位定义,按时向监管部门备案集团成员单位名单。
五、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等类型。根据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认定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规范关联交易金额计算方式,明确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此外,公司新修订的制度中明确了统一交易协议的相关内容。按照监管规定,公司与成员单位开展的业务不适用上述关联交易管理。2024年,公司未开展除成员单位以外的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股东,公司定期关注其经营情况,通过其股权结构、重大事项变更、财务信息、信息披露等方面了解股东信息,严格进行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2024年,公司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未利用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当利益。
关于集团上市公司,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进行监测,确保其在公司的存款、贷款、财承等业务余额不超过关联交易额度。2024年,未发现上市公司业务余额超过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关于内外部审计,2024年,公司开展一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自评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3年度审计时,就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以上内外部审计报告均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就关联交易禁止性规定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等各种隐蔽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或监管要求;未发现利用各种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模糊业务实质、规避监管规定;未发现为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融资、腾挪资产、空转套利、隐匿风险等;未发现直接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突破比例限制或违反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未发现接受本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未发现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含等同于担保的或有事项);未发现公司以任何方式协助成员单位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未发现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六、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要求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或实质性变更等需向监管部门逐笔报告,2024年,公司未发生上述需逐笔报告的事项。董事会就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做出的专项报告已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
公司于2024年建立官方网站,并通过官方网站披露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七、工作计划
公司将不断健全公司治理,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持续完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关联交易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提升各治理主体履职能力,强化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有效性。
2.进一步强化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断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开展业务,加强跟踪管理,监测并控制风险。
3.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审批、报告和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规范开展关联交易。